□本關鍵字報記者趙陽
  不久住商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偵查監督部門調查核實偵查違法行為的意見(試行)》,進一步規範調查核實偵查違法行為工作。意見被外界看作檢察機關貫徹新刑事訴訟法的又一有力舉措。
  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已經10個多月,《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正積極採取各種舉措,嚴格依法規範行使檢察權,深機車借款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探索案件吳哥窟公開審查方式
  “本院現決定以聽證會形式,公開審查馮某對不批准逮捕決定不服申訴案。”7辦公室出租月24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舉辦了一次特殊的聽證會。
  2012年7月的一天,鄭某因瑣事與房產中介店員工孫某發生矛盾,鄭某遂找來馬某等人到該店欲追打孫某。在此過程中,馬某將另一名員工馮某的右手腕刺成輕傷。閔行檢察院審查認為,鄭某對馬某刺傷馮某一事並不知情,因此對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馬某以尋釁滋事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馮某不服,提出申訴。聽證會上,檢察院案件承辦人出示了案發現場監控錄像、馬某筆錄等相關證據,就馮某的質疑進行瞭解釋。
  據介紹,為適應新刑訴法修改帶來的挑戰,從2012年起,上海市檢察機關提出檢察權司法化,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審查逮捕方式由封閉運行向公開開放轉變。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居廣鑒說,公開聽審改變了以往檢察官在內部場所審查案件,當事人對審查過程、審查結論的形成無法知曉等封閉執法運行方式,檢察官可兼聽訴訟各方意見,在權衡各方意見基礎上作出司法決定。
  “這不僅體現出審查逮捕的司法屬性,更重要的是保證了案件質量。”居廣鑒說。今年1月至8月,上海檢察機關共對39起案件56名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進行了公開聽審,依法批捕28人,不批准逮捕28人;其中,相對不捕24人,絕對不捕3人,存疑不捕1人。
  記者瞭解到,探索公開審查案件的方式,已被列為全國檢察機關進一步推進偵查監督工作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證人出庭有助查明事實
  與上海檢察機關一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檢察院也在積極探索應對新刑訴法實施給檢察機關工作帶來的挑戰。
  新刑訴法對刑事訴訟案件證人出庭作證制度進行了改革和完善。而早在去年,頭屯河檢察院就被確定為全疆唯一一家試點證人出庭作證的檢察機關。
  “證人證言因其本身的特殊性,常常成為查明案件事實最直接、最快捷、最有力的手段和工具,往往是案件關鍵證據。”該院副檢察長張偉東說。
  不久前,該院辦理了一起建築材料被盜案,由於辯護人對檢方提供的被盜建築材料實際價值的鑒定意見產生疑問,庭審時,公訴方申請鑒定人出庭。
  “在法庭上,鑒定人對提交的鑒定意見回答了法官的提問,效果很好。”主辦此案的檢察官榮芳回憶說,法庭上,鑒定人對自己作出的鑒定報告進行解釋和說明,並當面回答質詢和提問,可以使法官更好地審查鑒定報告的可信度,從而決定是否採信鑒定報告意見。
  榮芳告訴記者,新刑訴法將證據種類中的“鑒定結論”修改成“鑒定意見”,雖然只是一詞之差,但這一改動的意義卻非同尋常。她解釋說,“結論”具有終局性,所以鑒定結論在證據體系中被看得很重,往往被看作證明某個事實最具權威性的證據;改成“意見”後,就回歸了證據本身的平等地位,它只是眾多證據中的一個,經過質證法官有權採信,也有權否定。
  為規範證人出庭工作,該院與公安局、法院共同簽署關於證人出庭作證工作的暫行規定,對三機關在保護證人上的相互配合、分工負責和證人出庭範圍、程序及相關保障進行了明確。
  積極探索各項檢察改革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新刑訴法的實施,對檢察機關的執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檢察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和考驗。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新刑訴法規定的“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截至7月底,共向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自偵部門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1805件2301人,其中被採納1626件2078人。
  儘管法律對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規定得還比較原則,司法實踐中如何操作仍處於探索過程,但北京、河南、江蘇、山東、湖北等多地檢察機關,單獨或會同公安機關制定了關於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的相關規範性文件,加強業務指導,形成實施新刑訴法的合力。
  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範律師依法執業制度保障、規範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各地檢察機關正積極總結以往檢察實踐經驗,認真分析新刑訴法要求,切實保障新刑訴法貫徹實施。
  本報北京11月3日訊
  (原標題:審查逮捕從封閉運行到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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